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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测绘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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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10月3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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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房屋测绘面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申请登记或委托他人代为登记。 申报材料 1.房产测绘委托书(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新建房除外)。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等提交)。 5.规划设计竣工图纸。 6.房屋竣工平面图。 7.墙界表(单元式房屋或与他人房屋不相连的独立房屋免此项) 8.单位法人授权房屋产权产权现场指认代理人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程序 (流程图) 办理时限 1.提交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测绘条件的300㎡以下(含)为2个工作日内,300㎡以上及住宅小区等大面积测绘根据工作量增加工作日。 2.对申请测绘的,一般情况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受理,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 1收费依据 及标准 收费依据:苏价服【2004】304号、宿价服【2004】60号、宿政办发【2007】205号。 住房1.2元/㎡、工业厂房1.8元/㎡,商住楼1.8元/㎡,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2.40元/㎡。 园区内工业企业:住房0.7元/㎡、工业厂房1.1元/㎡,商住楼1.1元/㎡,多功能综合楼及其它1.4元/㎡。 园区外工业企业:住房1.00元/㎡、工业厂房1.6元/㎡,商住楼1.6元/㎡,多功能综合楼及其它2.2元/㎡。 办理地点 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附属楼一楼房产交易中心(可乘5路、6路公交车) 联系电话 0527-84387161 84387397 备 注 1.个人凭身份证、收件单领取《房产测绘成果报告(表)》;单位的由被委托人凭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后办理领取手续。 2. 工作日是指扣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后的实际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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