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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方面知识问答
时间: 2008年10月3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采用预订或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预售商品房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根据《宿迁市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宿建发[2005]156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采用预订或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2、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3、房屋所有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答:房屋所有权证俗称房产证、产权证。办房产证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自己建房办证;二是房产过户办证。
    1、自己建房办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房屋,申请人在房屋建好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即房管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上述要求原则上是对单位建房或非住宅建房提出的。对于居民自建住宅,我市目前也从方便群众办证方面考虑。一般要求产权申请人提交土地证、规划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就可以了。  具体办证程序是:受理初审-现场查勘-复审-审批-发证
    2、房产转移过户办证。房产转移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明、买卖协议、完税发票等向房管部门申请。房管部门核实申报的房屋价格,并根据需要现场查勘,当事人应如实申报房屋价格。
    具体办证程序是:受理初审-现场查勘-复审-审批-发证
4、办理二手房过户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要以下资料:(1)原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2)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3)完税凭证(契税完税凭证);(4)卖方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5)买方身份证明。(6)双方当事人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
5、新购商品房办证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个人新购商品房办证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契税完税证以及身份证”。
6、车库办证条件是什么?
答:车库办证条件是有单独合同单独发票,交纳契税,同时层高高于2.2米,有规划许可。
7、房产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答:房产证丢失后,产权人应持身份证到发证机关查阅产权档案,然后到报社声明该房产证作废,相关报纸刊登后,产权人持报纸再到发证机关登记,发证机关予以公告,六个月无异议且房屋未发生任何变化,给予补办《房屋所有权证》。
8、未成年人能否办理房产证?
答:由于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房屋无法签订的购房合同,都是由其监护人代签,在办理房产证时,需其监护人到交易中心带相关的证明(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代为办理。
9、如何办理共有权证?
答:需申请双方带相关证明到交易中心,写申请书和协议书。
10、商品房权属备案中要求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有何明确要求?
答:根据宿政发[2006]115号文件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应按照规划要求无偿提供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社会卫生服务用房,否则房管部门不得允许其房屋进入市场出售,不得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即2006年11月后建成的小区)
11、办理商品房权属备案需提供哪些手续?
答:开发资质证书、国有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总平面图、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12、个人新建房屋一处,现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应提供哪些手续?
答:应提供:①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④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表格。
13、私房交易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应提交证件: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验原件;
③房屋买卖协议书(或司法文书、公证书);
④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必要时);
⑤卖方(含配偶)、买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⑥卖方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独身的由单位出具证明)。
14、二手房交易费用如何收取?
答:①评估费:评估价值的3‰
②契税:住房1.5%、商用房3%(自2006年3月1日后)
③营业税:5.55%(商用房、住房五年之内交易时)
④土地增值税:30%~60%平等(商用)
⑤印花税:万分之五
⑥个人所得税:1%(商用房、住房五年之内交易时)
⑦交易手续费:住房6元/M²(双方各半)、工本费72元、配图费20元;非住宅10元/M²(双方各半)、工本费180元/宗(100M²以下)
15、什么是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答: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16、办理购商品房贷款抵押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抵押合同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婚姻证明原件
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五、预付款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17、什么是抵押权人?
答: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8、什么是抵押人?
答: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9、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
答;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20、房地产抵押合同自何时生效?
答: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1、房地产抵押应遵循什么原则?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哪些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答: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五、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23、现房抵押需要哪些证件?
答: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评估报告或双方价值约定书;借款抵押合同。
24、抵押时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签字?
答:需要。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
25、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有何规定?
答:有经营期限的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应当超过该企业的经营期限
26、房屋抵押后能否再次抵押?
答: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27、同一房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房产如何处分?
答:同一房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28、房屋所有权抵押时,土地如何抵押?
答: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29、企业法人房地产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答:企业法人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收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验原件)
(3)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法人身份证明
(5)借款合同(非金融部门借款合同需公证)    
(6) 抵押合同                    
(7) 同意抵押证明文件
(8)全民所有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该房地产的文件
(9)公司制企事业:   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该房地产的文件
(10)集体所有制企业: 职代会同意抵押该房地产的文件及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证明
(11)估报告或双方价值约定书
(12)章程  (需盖工商局档案查询专用章)
(13)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验原件)                  
(14)抵押人、抵押权人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15)抵押物清单
30、集体、单位房产申请初始登记,须提交哪些手续?
答:申请人须提交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4)组织机构代码证;(5)营业执照;(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7)相关委托书;(8)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1、目前交易中心有哪些服务承诺?
答:(1)房屋权属登记办证,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房屋买卖,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房地产抵押登记,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
   (4)房屋租赁登记,资料齐全,当天办结;
以上所有审批项目一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服务,一个场内进行。并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
32、宿迁房地产信息网在哪儿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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